昨晚22:54,微博上“女辅警许某家属”发文一篇,到今早,涨粉4000。
他写道:
我是“敲诈多名公职人员女辅警”案件被告人许某的舅舅。这几天,我外甥女的案件引发了大家的高度关注,因为许某父母文化水平不高,委托我在网上向大家表达一下作为家属的心情和诉求。
目前我外甥女已经上诉。从网上流传判决书来看,还是存在很多疑点,所以我们家属特委托了上海的邓学平、杜家迁两位律师,为我外甥女二审进行辩护。
……
两位律师告诉我们家属,法院说已经委托了两名法律援助律师,没有辩护名额了,并且说这是我外甥女本人的意愿,但是没有提供任何文字材料来证明他们的说法,也拒绝了我们核实委托法律援助律师是否是我外甥女本人的真实意愿的要求。
在此我们家属想跟大家分析一下一个简单的逻辑:一审我们家属花钱委托了律师,并且一审审判结果我外甥女表示了不服,提出了上诉,怎么到了二审,就不让我们家属委托律师了,反而心甘情愿接受法院指派的援助律师呢?这样的逻辑大概三岁小孩也能想通吧。
……
如果以上事情是真的,我估计,一周之内,最高法就会介入女辅警案。
因为在这教育整顿政法系统的当口,会需要几个经典案例,向世人再次宣告,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
女辅警案,无疑就是自动送到最高法门口的菜,没有理由不要。
不过,微博没有给这帐号加黄V,或许是还没来得及,或许是觉得没必要。
但,这篇文章,也被审核出来了,没有被当作谣言删掉,因此,极大可能,确实就是许燕的舅舅所发。
只是,本着谨慎撸文的觉悟,我不敢确认,这个舅舅,到底是不是真的。
所以,姑且称为真假难辨吧。
但许燕的村支书,则真接受了采访。
凤凰WEEKLY新媒体官方帐号“观象台”,昨晚21:10发文:
《“敲诈勒索公职人员”女辅警家乡村支书:他们一家就是普通农村人,许艳“看上去长相不算漂亮”》。
文章提到:
灌云县四队镇二队村党支部书记孙健说,“按照农村人的习惯,逢年过节在外打工的人们都会回来过年,小海燕(许艳)这两年都没回来。”
小海燕,叫得多亲切啊。
难怪很多网友回复说,这位村支书,很厚道。
我们知道,处于暴风眼中的许艳案,其家乡自然也是颇受关注,作为村支书,接受采访的时候,一定是慎之又慎的,他的话,肯定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
尽管,按他的说法,因为自己以前在外打工,许艳在外读书,两人打过的交道不多,但他还是把许艳称为小海燕,说明什么?
说明他一点也避讳那个判决,并不把许艳当成犯罪分子,没有跟她划清界线,只把她当成村里的孩子。
他不但向记者表达了自己对许家的看法——
许艳的父亲许志华,性情温和,与人无争。许志华一家就是平常普通的农村人,在村里不强势,许志华种着十几亩地,闲暇时出去打工赚钱,妻子也是个持家的农村妇女。
而且还说:
许家在村里就是很平常普通,不强势,不张扬霸道,很讲理的一家人。
最近找他们家,要求给予帮助的人也很多。别人来帮助她家,我们是不会阻止的。
我想,村支书跟村里很多人以及全国很多网友一样,还在疑惑着:
那个罪名,真的立得住脚吗?
就算立得住,凭什么判那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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